资本市场与证券发行业务

首发(IPO)法律服务。

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,是企业法律规范程度的一次全面体检。本页按项目实际推进顺序,说明律师在每个阶段做什么、需要多久、怎么协作。

尽调到辅导验收 1-3 年申报到发行 1-2 年5-10 名律师团队

适用对象

  • 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(沪深主板、科创板、创业板、北交所)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,以及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、启动上市规划的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或民营均可)。
  • 各板块定位差异较大:主板面向业绩稳定的大盘蓝筹企业;科创板面向具备科创属性的「硬科技」企业;创业板面向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;北交所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(经新三板挂牌路径)。
  • 财务条件不宜按固定数字对号入座:具体指标以交易所现行上市规则为准,且实际审核口径通常高于成文标准并动态调整。是否具备申报条件、适合哪个板块,建议启动前结合最近的审核案例做一次上市可行性评估——这也是本项服务尽职调查阶段解决的第一个问题。

业务价值

为公司解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,帮助公司顺利募集资金、完成上市。

七个阶段的工作内容

① 尽职调查阶段

对拟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、历史沿革、股东情况、业务与主要资产、债权债务、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、治理结构、产品质量与环保、诉讼与行政处罚、劳动人事等法律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;据此就上市面临的主要问题、资产与业务重组提出书面建议,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制定 IPO 前规范方案。

② 规范重组阶段(如需)

协助整体设计规范重组方案(历史沿革问题解决、资产与业务重组、债务处置等)并就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;起草修改重组协议、框架协议、股权转让协议、资产置换协议、债务重组协议及各类决议、申请报告等程序性文件;协助与上级部门沟通及办理审批、备案、变更登记。

③ 引入战略投资者阶段(如需)

出具尽职调查清单并对战略投资者主体资格等开展尽调;协助整体设计引入方案并提供估值参考与法律意见;起草审阅增资扩股协议、股权转让协议、公司章程、决议文件等交易文件;协助办理审批、备案、变更登记。

④ 员工持股计划阶段(如需)

协助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供法律咨询;起草审阅员工持股相关协议与决议文件。

⑤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阶段

就持续尽调发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;协助制定改制方案并就实施提供法律意见;为建立健全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、董事会秘书等治理机构提供建议;起草变更公司形式的股东会决议、发起人协议、股份公司章程及发起人会议文件;协助组织召开发起人会议并办理审批、备案、变更登记。

⑥ 发行上市辅导、申报阶段

持续尽职调查;按现行法规(并关注征求意见稿动向)就上市法律障碍提出解决意见;协助保荐人辅导规范,完善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独立董事、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、对外投资等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;按监管要求协助开展证券法律知识辅导培训。

⑦ 申请上市及审核阶段

协助制作上市相关合同、协议与会议文件;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;协助制作修订申报文件并进行律师鉴证;回复证监会或交易所反馈意见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及专项法律意见书。

工作期限与方式

  • 期限:尽调至辅导阶段(至辅导验收完成)通常 1-3 年;IPO 材料申报阶段(至发行成功)通常 1-2 年——以项目实际规范程度与审核进度为准。
  • 团队合作:根据公司规模及项目难易程度,由 5-10 名律师分工合作。
  • 质量控制:按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(2023)》,由律所风险控制机构对证券法律业务进行风控(特定情况下交易所会要求风控部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)。
  • 中介协作:与券商、会计师、评估师、财经公关紧密配合,共同推进 IPO。

参考法律法规

参考法律法规具有时效性,建议按最新法规情况调整使用。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
  • 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》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(试行)(2024 修正)》
  • 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主板/科创板/创业板,以现行修订版为准)及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
  • 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、第 2 号(规范运作)
  • 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(2023)》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(试行)》
  • 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——法律类第 2 号》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》